一直覺得很幸運能參加AAMA搖籃計畫,讓我有機會認識一群──選擇一條較少人走的路的創業人。只要可能,我都建議創業人選擇一個有現金流量的行業, 盡量靠自己,並有意識地不允許自己快速成長,情願借貸,也不隨便找投資人或合夥人。如此才能真正做自己,做自己相信而且有熱情的事。
我跟許多VC分享:「一個最適合您投資的創業人,就是一個不需要您幫助的創業人。」如果一個VC每天忙於幫助創業人,這創業人可能不是真正具有創業精神及有能力的人。當VC變成General Manager或Consultant時,就是一個失敗的投資。
我們非常需要Indie VC來支持有更高目的、理想的社會企業或B型企業,但Indie VC仍要確保投入的資金有合理的回報、固定分紅或變現(否則就變成慈善捐贈或借款)。我們也可將這種Indie VC視為Enlightened VC(有更高目的、不求投資報酬極大化、有覺醒的VC),被投資的社會企業或B型企業一樣需在市場競爭中獲利、成長、履行義務及責任,確保Indie VC的資金能按約定回報。
因此社會企業、B型企業的創辦人仍能完全獨立運作,不會因為有VC而影響他們的長期遠景及使命。我認為只有維持私有獨立,才能堅持理想、保有熱情,並執行長遠的計畫,就像Paul Graham所說的:要能專注在挖個小洞,才能挖成一個非常深的水井。
這種Indie VC投資的除了是創辦人本身外,最重要的是投資在一個Cash Flow Sharing Model,或萬一某天創辦人願意上市上櫃後的資本利得。
我支持這種Indie VC,因為我相信有許多新生代創業人追尋的是一種Lifestyle,一種能自己做主、選擇自己工作時間、做什麼、在哪裡生活、工作或跟誰一起工作。關鍵在於,他們如何能找到一個生意──能在第一天就有現金流,且因為高科技而使生產力提升,靠的是降低「贏得新客成本」及網路效應(Network Effect)來大規模化,不需要新資金不斷地投資才能成長,而是靠正向的現金流與Indie VC分享利潤。
坦白說,我也不知道有沒有這樣的Indie VC市場,因為最後仍要取決於有沒有足夠的這類創業人,願意以現金流來挑戰自己的經營能力,而不是靠傳統VC的資金,快速占領市場,只想變成最大(卻沒有現金流),然後再等著被別人併購或上市上櫃的傳統成功方式。
P.S.在下一期專欄,我想多談談如何能做您自己的老闆及義工。

Homework

《數位時代》讀者一定要讀的三本書:
1.《The Lean Startup》(中譯《精實創業:用小實驗玩出大創業》)──Eric Ries
2.《Zero to One》(中譯《從0到1》)──Peter Thiel & Blake Masters
3.《The Hard Thing about Hard Things》(中譯《什麼才是最難的事?:矽谷創投天王告訴你真實的經營智慧》)──Ben Horowitz

朱平
生意人、悅日人、漣漪人。目前倡導並推廣有更高社會目的的營利企業商業模式(Profit for Purpose Business),希望連結更多年輕創業人參與創新經濟,共同創造台灣新的可能。亦為AAMA台北搖籃計劃理事及第一期、第三期導師
文章來源:數位時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