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跟大公司合作,與創業失敗公式的前兩點比較起來,是很恐怖的外在因素,可讓好不容易創業經營了兩三年,已經有成功的產品、穩定的金流和健康的團隊,在明明就要成功的時候,卻因為要和大公司合作而瞬間被擊垮滅亡。
當大公司對新創下大單,團隊就得瞬間擴充產能。但擴充產能可不是原本 5 個人可以做 5 件事情,所以就可以找 50 人來做 50 件事這麼簡單,要找到對的人談何容易,急就章快速擴充的結果,只會讓團隊瞬間變成一個極不穩定的狀態,然而創業者往往為了抓住這個難得的機會而不得不這麼做。
接大單會讓團隊必須緊急擴充編制,卻因大公司既定的流程,合約總是曠日廢時,而根本無法預期什麼時候必須完成團隊規模的調整。就算拿下合約之後,也必須確保有足夠的訂單與現金流能夠進來。這意味著原本的成功模式通通都無效,必須找到一個新的、可運行的模式與平衡點。
以上是以對方是善意的,真心想要合作為前提。如果連善意合作都這麼困難了,當對方非善意怎麼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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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組織大了、人多了,各方的意見就會多,利益就很難喬得攏。大公司不會有獨立、一致的意志,A 老闆說好,不代表 B 老闆同意。各單位會有不同的利益,不是各擁其主就是各懷鬼胎。對外人而言,根本不可能搞懂其間的利益糾葛與派系關係,根本分不清楚誰是誰的人,誰關心什麼事。任何立意良善的合作,卻可能因某個環節的衝突,導致在某個時刻整件事情就卡住了,甚至被翻盤。
通常,大公司都很樂見這些團隊因產能的急速擴張,卻無法支付現金流而瓦解,這表示他們得以用低廉的價格接手整個團隊。新創通常不會有和這些大公司打交道的經驗,當大公司找上門,很容易就覺得自己被肯定了,覺得自己可以搭上大品牌的列車,而處於一個粉紅泡泡之中,就這樣一步步踏入人家設好的陷阱。
大公司也一定有自己的準則、規章和 SOP,所有新創還沒有和大公司合作前的工作方法,一定是自己起家最有彈性的那套;但與大公司開始合作時,會發現所有人力、溝通、執行、驗收成本都會是原本的 N 倍,原本會賺錢的事情,加上這些因素之後,可能就會是不賺錢的,而且大家都還得爆肝加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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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許有人會說,與大公司的第一次合作是重要的學習經驗,以付學費的心態不一定要賺到錢。透過累積這樣的資歷,可以增加未來的機會。不過別忘了,如果第一次對方就可以這樣凹,第二家也絕對會用同樣的方式凹,如果凹不了,對方會直接捨棄而不會告訴你,直接再去找下一個冤大頭。
新創和大公司門不當戶不對,因此要視大公司如洪水猛獸,必須非常謹慎地去互動。當新創碰到大公司上門,要記得繼續做自己,不要受影響亂了原本的計畫與步調,得持續做好原本規劃要做的事情,別輕易受大公司蠱禍。你可以選擇完全不要浪費時間,也可以考慮持續和大公司談,但記住:這會是個長期交涉的過程。等對方覺得真的非買你團隊不行,且願意花一個合理的價錢、錢也都確實支付、入袋為安,這就是個好結局。
 
文章來源 : 數位時代